我校举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交流研讨会
6月1日,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深化对党校职责定位和根本任务的认识,市委党校举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交流研讨会,党校领导班子,中层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秀田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是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方向引领和根本遵循。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为更好地履行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职责,把党校(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前进路径。
会上,副校长吉红领学《条例》部分内容。并在学习过程中结合新乡党校的工作实际和新乡市委的中心工作进行阐述和讨论。领学后,党校科研处负责人贠金松、法学教研部负责人赵红艳、行政处处长李彦祥分别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行了专题发言。其他参会人员也谈了自己的意见。
最后张秀田要求,全体教职工、本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聚焦主业主责;二是要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履好职、担好责、尽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中走在前、作表率;三要将《条例》学习贯彻与做好党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要通过专题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分层分类,组织全体教职工原汁原味学习好《条例》,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针对性。